剛剛pixnet把我踢出去!哼 不是要發牢騷啦,只是想說網誌這種東西很恐怖! 身為一個閒閒的男大學生,我除了看b版再來就是看親朋好友們的網誌,或是寫給人家看 因為要加好友太麻煩了,所以我找到了great news這個好物。 又扯遠了,最近閒來無事就在找以前失聯了的同學的網誌,我只能說,天啊!真是太可怕了 配合歷屆指考分發查詢,google,記名字的腦袋,我找到了許多同學的網誌啊! 還有以前偷偷愛慕的學姐,只能擺在心裡欣賞的同學…… 除此之外,剛剛看了一下,竟然還有一些我忘記為什麼加的人了XD 還有好朋友偷偷愛慕的人耶,還有朋友的朋友變成同學的同學(這就酷了吧!) 就這樣,不知不覺中,我訂閱的網誌破百了,每天都會看見一大排未讀文章跳出來。 傷當有趣的一件事啊!有時候看標題就知道是誰的文章了。 哎呀,說了那麼多,我只是在陳述一件事,我是著迷在各家網誌的網誌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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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hyalong

三十八歲的眼睛,十九歲的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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