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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這個標題,聽的歌當然是五月天的〈時光機〉

沒有想過十五年就這樣子過去。

 

2004 年的冬天,12/24

我還記得補習下課後,我在台北車站四號出口外的人行道上等候 299 號公車

路燈的光色昏黃黯淡,天空微雨

我手中抓著一本淡綠色巴掌大上翻的線圈筆記本

用淡紫色的筆,記下那一瞬間的心情。

回到家,洗澡後,在電腦前,創立無名小站部落格

寫下自己第一篇網誌

 

十五年後,在公司打開這個動不動就陷入停滯空白的部落格

思緒很輕易地就回到那個晚上

所以文字寫下的日記,大概是目前最可靠的時光機器吧

簡簡單單無須任何技術,用文字召喚記憶回到過去的情景當下。

 

就像是今年年末的電視劇《想見你》

如果女主角沒有在 1998 年親筆寫下日記的話,也就沒有證據讓未來的自己相信自己穿越時空

這也許是關於書寫日記最好的故事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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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hyalo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